首页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电力企业责任义务 第十二条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电力企业责任义务 第十二条 电力企业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网络安全要求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开展网络安全建设或改建工作。接入生产控制大区的涉网安全产品需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