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和调查 第十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和调查 第十五条 在调查过程中,稽查工作部门发现立案事由以外的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请电力监管机构负责人决定是否对新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一并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