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第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条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第十条 第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条 执法人员在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的事实、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