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2005年)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 第九条 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2005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 第九条 除电力监管机构向社会公开的电力监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电力监管机构向其提供与自身有关的电力监管信息。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