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24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应当采用统一的技术路线。

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牵头,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和主要电力企业等参与,组建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管理,统筹解决重大问题,保障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