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14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