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1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视和控制电力生产及供应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及智能设备,以及做为基础支撑的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