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七章 计量 第三节 计量数据管理 第八十一条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八十一条 第七章 计量 第三节 计量数据管理 第八十一条 当计量数据缺失、错误或不可用时,可由相应经营主体或电网企业提出,并由具备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确认并出具报告,电网企业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数据拟合作为电量追补依据,对电量电费进行差错退补。 第八十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