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第二章 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电力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开工建设前,工程参建各方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