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分包管理责任,严禁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将分包单位纳入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