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2005年) 第九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九条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2005年) 第三十九条 第九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用户侧开放前,建立电价平衡机制,制定销售电价、上网电价联动的具体办法。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