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2005年) 第九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七条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2005年) 第三十七条 第九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制定电力市场最高、最低限价,维护电力市场安全。 第九章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