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003年)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六条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003年) 第六条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六条 技术支持系统的结构设计、系统配置、软件编制,必须满足对区域电力市场可靠运营的要求。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