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003年) 第七章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003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电力市场应结合本网具体情况,依据本功能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制定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经相应电力监管机构审查批准后实施,并在电力监管机构组织验… 第三十六条 电力市场运营机构负责组织技术支持系统的开发、研制,并负责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自2003年8月1日起试行。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