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003年) 第三章 各子系统功能要求 第十八条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003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各子系统功能要求 第十八条 市场分析与预测系统(MAF)对电力市场运行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和分析,从而使市场主体能够提前了解市场未来的发电预期目标、负荷预测、交易价格走势、输电网络可用传输能力及系统安全水平,便于交易决策。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