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003年) 第三章 各子系统功能要求 第十七条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003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各子系统功能要求 第十七条 报价处理系统(BPS)接收市场主体的注册和申报数据,并对申报数据进行预处理。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