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9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9年) 第四十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章用电的,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电费,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