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2024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202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原2005年11月30日发布的《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3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