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2024年) 第三章 报送程序 第十一条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2024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报送程序 第十一条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区域电网公司、区域电力调度机构向区域派出机构报送信息。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