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201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当事人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调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与电力争议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有具体的调解请求、事实和理由;

争议纠纷事项属于电力监管机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