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2011年) 第三条

第三条 电力监管机构调解电力争议纠纷,遵循下列原则:

在当事人自愿、平等基础上进行调解;

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公平合理;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