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202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电网企业的义务主要包括:

保障输变电设备正常运行,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相关配套系统,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

加强电网建设,为经营主体提供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报装、计量、抄表、收付费等服务;

依法依规提供相关市场信息,执行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承担信息保密义务;

负责电费结算,按期向经营主体出具电费账单;

分别预测居民、农业用户和代理购电用户的用电量规模及负荷曲线,向符合规定的工商业用户提供代理购电服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