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新型经营主体的义务主要包括:
遵守市场规则,履行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按时完成电费结算;
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与分散资源签订零售合同(或聚合服务合同),在电力交易平台建立零售服务或聚合服务关系,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按照市场规则向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提供合同周期内签约分散资源的交易电力电量需求、典型负荷曲线及其他信息,承担信息保密义务;
按照市场规则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保证金或其他结算担保品;
依法依规提供相关市场信息,执行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具备满足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要求的技术条件;
聚合负荷侧资源的新型经营主体,应依法依规履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和消费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