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2025年) 第三章 市场成员 第二节 市场成员权利 第十七条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2025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市场成员 第二节 市场成员权利 第十七条 电网企业的权利主要包括: 收取输配电费,代收电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对于逾期仍未全额付款的售电公司,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履约保函、保证金或其他结算担保品的使用申请; 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获得市场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