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202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电网企业的权利主要包括:

收取输配电费,代收电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对于逾期仍未全额付款的售电公司,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履约保函、保证金或其他结算担保品的使用申请;

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获得市场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