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售电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规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签订和履行市场化交易合同,按时完成电费结算;

依法依规披露和提供信息,在政府指定网站上公示公司资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和信用承诺,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告,并定期公布公司年报;

按照规则向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提供签约零售用户的交易电力电量需求、典型负荷曲线以及其他生产信息,获得市场化交易、输配电服务和签约市场主体的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承担用户信息保密义务;

依法依规履行清洁能源消纳责任;

具备满足参与市场化交易要求的技术支持手段;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承担配电区域内电费收取和结算业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