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第九章 计量和结算 第二节 结算 第九十六条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第九十六条 第九章 计量和结算 第二节 结算 第九十六条 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向市场成员出具结算依据,市场成员根据相关规则进行电费结算。其中,跨区跨省交易由组织该交易的电力交易机构会同送受端电力交易机构向市场成员出具结算依据。 第二节 目录 第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