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 第三章 互联技术规则 第十七条 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互联技术规则 第十七条 用户有权自由选择使用长途网络,归属电信企业应在发端为用户接入其选择的网络。用户没有选择长途网络时,归属电信企业代为选定路由,具体路由由互联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