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2016年) 第八条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2016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返还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中的“应当主动告知被害人”,是指受理案件地公安机关应当口头或书面告知被害人,告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涉案资金的冻结情况; 已冻结资金是否属于被害人,需公安机关进一步查证; 资金返还工作一般在立案3个月后启动。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