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2016年) 第七条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201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返还资金询问笔录,笔录中应详细记明被害人接收资金返还的银行账户、银行有无赔偿垫付等内容。告知被返还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返还错误的款项应及时退回,如故意伪造证据材料或拒不归还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