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电信主管部门所管理的码号资源范围包括:
固定电话网号码
长途区号、网号及过网号;
国际、国内长途字冠;
本地电话网号码中的短号码、接入号码、局号等;
智能网业务等新业务号码。
移动通信网号码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的业务接入号码、归属位置识别号码、短号码等;
模拟蜂窝移动通信网的局号;
卫星移动通信网的网号、归属位置识别号码、短号码;
标识不同运营者的代码。
数据通信网号码
数据网网号;
网内紧急业务号码、网间互通号码;
国际呼叫前缀。
信令点编码
国际NO.7信令点编码;
国内NO.7信令点编码。
信息产业部认定需纳入管理范围的其它码号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