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电信主管部门所管理的码号资源范围包括:

固定电话网号码

长途区号、网号及过网号;

国际、国内长途字冠;

本地电话网号码中的短号码、接入号码、局号等;

智能网业务等新业务号码。

移动通信网号码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的业务接入号码、归属位置识别号码、短号码等;

模拟蜂窝移动通信网的局号;

卫星移动通信网的网号、归属位置识别号码、短号码;

标识不同运营者的代码。

数据通信网号码

数据网网号;

网内紧急业务号码、网间互通号码;

国际呼叫前缀。

信令点编码

国际NO.7信令点编码;

国内NO.7信令点编码。

信息产业部认定需纳入管理范围的其它码号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