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201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30日起施行。原信息产业部2001年1月11日公布的《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7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2001) 第二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