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条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获得经营许可的电信业务经营者。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