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章 电信建设市场管理 第二十八条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电信建设市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在民用建筑物上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时,必须满足建筑物荷载等条件,不得破坏建筑物的安全性。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