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经营许可证的使用 第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经营许可证的使用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和以任何方式转让经营许可证。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