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印发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422号)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