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