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 商务部负责建立完善全国生活必需品数据库,掌握生活必需品生产能力、价格、库存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