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一条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一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增强对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防范市场异常波动的发生。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