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201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应对市场异常波动指挥部的组成,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分工;

市场日常监测机构的运行,监测数据的综合评价、预警标准及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通报制度;

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具体程序及拟采取的措施;

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投放及销售网络;

相关保障工作,如新闻发布、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市场监管、人力、资金、交通运输及保障应急预案落到实处的各项具体措施等;

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值班制度和联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