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二章 技术发展与治理 第八条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技术发展与治理 第八条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研发过程中进行数据标注的,提供者应当制定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清晰、具体、可操作的标注规则;开展数据标注质量评估,抽样核验标注内容的准确性;对标注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提升尊法守法意识,监督指导标注人员规范开展标注工作。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