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2019年)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予处罚。 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2019年) 五、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予处罚。 五、 裁量权运行的监督和考评 (十四) 信息公开。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裁量规则和基准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同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在政府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 备案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裁量规则和基准制发或变更后15日内报上一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十六) 适用监督。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通过对行政处罚案卷的抽查、考评以及对督办案件的审查等形式,加强对下级生态环境部门裁量规则和基准适用的指导;发现裁量规则和基准设定明… (3)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