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
(二) 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支持贫困地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破除发展瓶颈,提高生态环境支撑水平,增强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贫困人口获得感。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清洁取暖工程,发展沼气发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通过加大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秸秆离田,统筹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支持生态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规划建设配套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支持贫困地区工矿废弃地风险管控或修复利用,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土壤污染问题,推动重度污染的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分类制定退耕政策机制。
引导贫困地区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要求,推动规模化养殖。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要方式,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合有关部门在财税、价格、信贷等方面优先给予贫困地区政策扶持,扩大有机肥生产利用。支持推广加厚地膜,促进解决地膜污染问题,继续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等重点领域,加快补齐农村环境短板,推动实现贫困地区农村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