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四章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四章 第四章 简易程序 第六十七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 第六十八条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下列简易程序: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