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三章 普通程序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普通程序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证据包括: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