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二章 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十二条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十二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