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可以单独下达,也可以与行政处罚决定一并下达。

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不适用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