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情况应当由赔偿权利人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以适当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