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