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和赔偿义务人,可以就赔偿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对生效判决和经司法确认的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