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2016年) 第四章 实施 第十六条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2016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实施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应当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统计和监测的人员、设备、科研、信息平台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指标调查频率,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